第134章 一套金首饰_穿成反派后娘,我棍棒出孝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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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34章 一套金首饰

  “主子,今儿京城那边送来些首饰,说是凉皮很好吃,赏给何娘子的。”

  “是吗,什么时候送来的,还不赶紧拿给我看看!”

  谢宴心想,何湘云虽然赚的钱不少,但买个铺子就去了大半,剩下的还得给三个拖油瓶存着,整天连件好点的衣服或者首饰都不买。

  不管是皇上老兄还是他娘赏的,肯定不会是太差的东西。

  以后给她找婆家,也算是可以当做嫁妆,撑面子。

  福伯用托盘端过来,谢宴掀开看了眼又盖上。

  他不是太懂女人用的东西,但好不好看还是看得出来的。

  谢宴让福伯端着托盘跟他去找何湘云,推了推门,里头已经上了锁。

  “主子,要不咱们还是明……”

  福伯话没说完,谢宴就敲起了门。

  “谁呀?”何湘云问。

  “我,开门,有好东西给你看!”

  “大晚上的,能有什么好东西。”何湘云嘀咕着点了院子里的灯笼,打开门。

  “干什么呀?”

  “去里面说!”

  屋里,罗家三兄妹都在读书。

  罗扇终于背下了《三字经》,只是不少字还记不熟,罗寅在墙边扎着马步背,罗锦堂则在看白文远珍贵的学习笔记,屋里静悄悄的。

  谢宴用手指点了点桌子,福伯把托盘放在桌子上。

  “你之前不是卖给我凉皮方子了吗,我娘特别喜欢,这是送你的首饰!”

  “不是已经付过钱了吗,怎么还送东西?”

  何湘云在谢宴的示意下掀开上面盖着的红布,差点晃花她的眼。

  一片金灿灿!

  金灿灿的头冠、金灿灿的钗子、金灿灿的簪子、还有金灿灿的耳环,上面点缀着珍珠、各色宝石等物。

  “哇,金子!”罗扇听到首饰就把门打开一条缝,探出个小脑袋来。

  等看到金光闪闪的一片,口水都要流下来了。

  好多、好多金子!

  “字都会写了吗,赶紧回去练字去!”再眼馋这也是她的东西。

  有那么多金子就在眼前,罗扇哪里还写得下去字,小跑过来。

  “娘,你就让我摸摸嘛,要是不让我摸,好几天我都睡不着觉。”

  那是金子、金子啊!

  爱财之人的终极梦想!

  罗扇原本觉得,睡在铜钱做的床上就很满足了,可是看到金子的美里,铜钱哪够,怎么也得是金床!

  “好吧,给你摸,不许拿走,也不去拿牙咬。”咬出个牙印来多难看。

  “你怎么知道我想咬的?”罗扇小声嘀咕,手迫不及待伸出去,又缩回来,在裤子上蹭了蹭,这才拿出个最小的耳环来。

  眯着眼睛看了好一会儿,才放下,又拿起一根金钗,拨弄细小精巧的流苏,流苏下坠着的小珍珠轻轻撞击,声音美妙极了!

  那是金钱的声音!

  嘶哈,要流口水了。

  罗扇珍而重之、又享受的把所有首饰都摸了个遍。

  “娘,你怎么看起来不是很喜欢的样子,你要是不喜欢,要不以后留给我做嫁妆吧!”

  何湘云用布重新盖上,这才觉得眼睛好了点。

  “想什么呢,看也看完了,赶紧练字去!”

  罗扇哼了声,扭着走了,心想她自己攒钱自己买!

  平时花一文钱她都舍不得,但买金子没什么舍不得的,毕竟金子也是钱!

  能工巧匠做的金首饰,更是比金子还值钱。

  “你到底喜不喜欢?”谢宴也问。

  “喜欢啊,谁能不喜欢金子啊!”就是太晃眼了。

  何湘云喜欢金子,但是不喜欢戴金子,收藏还是不错的。

  而且在这里穿金戴银,样式简单的还好一点,这么华丽,生怕不再进一次小偷吗?

  只是……

  “我怎么觉得这像是给新娘子戴的头冠?”

  “不是,就是普通头冠啊,不过是在特别正式的场合用的。”皇室嫁娶,用的首饰比这还要华丽。

  成亲难道不就是很正式的场合吗?

  “这些东西肯定都要超过二百两了,真的送我?”

  “不送你难不成还送我?”他用得上吗?

  瞧着谢宴一副这只是些平平无奇的首饰的样子,何湘云不禁感叹,人比人气死人。

  自己赚的钱就够多了,可跟人家神秘的世家大族比起来,还是一文不值。

  所以,还要努力赚钱呀!

  人牙子终于来串串香店里找何湘云了。

  “何娘子,之前你让我留意的书童有眉目了,何娘子什么时候有用,跟我去牙行看看?”

  跟谢宴说了声,让他帮忙盯着点铺子,何湘云去了牙行,见到人牙子说的两个能做书童的孩子。

  “左边这个叫方明,今年十岁,就是咱们县城的,爹娘得病都死了,家里亲戚没人愿意抚养他,就把他发卖了。

  右边这个我们从水里救上来的,脑袋身上都有伤,不记得自己叫什么也不知道多大,而且还识字,看样子也有八九岁了。”

  两个孩子,方明皮肤黝黑,手上有茧子,一看就是干过粗活的农家孩子,眼睛不好意思的偷偷瞥她,神情中又带着点落寞。

  另一个皮肤白净细嫩,样貌也不错,额头确实缠着纱布,手指上也有不少结了痂的小口子,但仍能看得出是双没干过粗活的手。

  “你们识字吗?”

  方明摇摇头,身份有疑的点点头。

  何湘云买书童肯定不仅单单是做书童,罗锦堂去学堂的时候,书童是不能跟进去的,这时候可以在店里帮忙。

  但是她又不想要个文盲书童,罗锦堂在书里没有好的学习环境,都能一路青云直上,更别说现在可以安心读书了。

  所以现在是书童,以后就是罗锦堂身边最信任的人,若是大字不识、规矩散漫,也只能做个小小书童,以后再重新培养亲信。

  “如果让你学认字,你愿意学吗?”何湘云问方明。

  “我愿意,只是,我脑子笨,小时候也上过学堂,就是学不会。”方明憨憨的挠头。

  这可怎么选?

  何湘云不想要身份存疑的人,这种人在各大小说里,总会成为大麻烦、一个会引爆的雷。

  可方明要是按照他说的那样,根本不适合做书童,字总要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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